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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药品历史价格及拟销售价格填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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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2〕1号)要求,现开展(略)(略)上采购药品信息常态化调整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药品信息公示
对企业在2024年4月30日24:00前操作确认在津销售药品的基础信息、药品代码和属性等信息进行公示。(略)页面查看公示信息。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存在异议的,在公示页面提出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说明材料和佐证材料,无需现场递交。公示期截止后,不再受理异议。
时间安排: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12:00
2.填报历史价格
(略)实际发生采购的最低价格,(略)发生实际采购的药品无需填报价格。通过带量采购形成的价格暂不纳入自主填报范围。已填报历史价格的药品无需再次填报。
时间安排: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12:00
3.填报拟销售价格
企业在2024年4月30日24:00前操作确认在津销售的药品,可填报拟在津销售价格。(略)采购的同企业同品种名称:(略)
时间安排: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12:00
二、相关工作提示
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略)中选药品、我市(略)(略)域联盟组织药品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无需填报价格。
2.公示期内,企业对公示的内容存在异议的,(略)提出异议,并上传佐证材料,无需现场递交。公示期截止后,不再受理异议。(略)对填报的采购价格承诺的,继续按流程开展后续工作。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将实施联合惩戒,(略)公示。
3.(略)采购。
4.(略)类型,可在此阶段调整。
三、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电话:(略)(略)
电子信箱:(略)@tjmpc.cn
(略)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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