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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2〕1号)要求,现开展
(略)(略)上采购药品信息常态化调整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药品信息公示
对企业在2024年4月30日24:00前操作确认在津销售药品的基础信息、药品代码和属性等信息进行公示。
(略)页面查看公示信息。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存在异议的,在公示页面提出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说明材料和佐证材料,无需现场递交。公示期截止后,不再受理异议。
时间安排: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12:00
2.填报历史价格
(略)实际发生采购的最低价格,
(略)发生实际采购的药品无需填报价格。通过带量采购形成的价格暂不纳入自主填报范围。已填报历史价格的药品无需再次填报。
时间安排: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12:00
3.填报拟销售价格
企业在2024年4月30日24:00前操作确认在津销售的药品,可填报拟在津销售价格。
(略)采购的同企业同品种名称:
(略)
时间安排: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12:00
二、相关工作提示
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
(略)中选药品、我市
(略)参
(略)域联盟组织药品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无需填报价格。
2.公示期内,企业对公示的内容存在异议的,
(略)提出异议,并上传佐证材料,无需现场递交。公示期截止后,不再受理异议。
(略)对填报的采购价格承诺的,继续按流程开展后续工作。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将实施联合惩戒,
(略)公示。
3.
(略)采购。
4.
(略)类型,可在此阶段调整。
三、联系方式:
(略)
联系地址:
(略)
电话:
(略)、
(略)
电子信箱:
(略)@tjmpc.cn
(略)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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