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
(略):2024-JHNNAF-G1002)
项目所
(略):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零星维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350万元,招标人:
(略)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
(略)
限:1年。项目内容:2024年度零星维修。经费预算:350万元(本预算为年度
预招标估算总金额,不作为签合同、作结算的依据,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和
结算审定价为准)。报价方式:
(略)
标人在单个项目中明确。质量:合格。中标人确定方式:
(略)
(略)再行抽取确定为最终中标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度零星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年度零星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
效、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或2023年任一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企业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包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略)、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
续6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供应商出具声明并加
盖公章原件),并由投标人提供以下材料:
①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以查询投标人、项目经理:
(略)
://
(略).cn/)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
商暂停名单”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站(http:/
(略)
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投标人信
(略)(
(略).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3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超过3条。以查
(略)(http:/
(略).cn/hom
e)投标人信息的“不良行为”中的信息为准;
(略)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3.2、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
(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
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具备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诺函)。
(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略)
业资格证,须在投标单位:
(略)
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略)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4月至2024年4月)完成过1个质量合格的建筑
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独资(含港澳台)或外资参股企业。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电子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
(略)
、联系电话: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七、其他
2024年度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零星维修(2024-JHNNAF-
G1002)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
(略)
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略)
项目地点:
(略)
服务期限:1年。
项目内容:2024年度零星维修。
经费预算:350万元(本预算为年度预招标估算总金额,不作为签合同、作结算
的依据,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结算审定价为准)。
报价方式:
(略)
采购数量:1家。
工期:招标人:
(略)
质量:合格。
中标人确定方式:
(略)
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
效、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或2023年任一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企业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包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略)、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
续6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供应商出具声明并加
盖公章原件),并由投标人提供以下材料:
①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以查询投标人、项目经理:
(略)
:/
(略).cn/)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
商暂停名单”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站(http:/
(略)
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投标人信
(略)(
(略).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3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超过3条。以查
(略)(http:/
(略).cn/hom
e)投标人信息的“不良行为”中的信息为准;
(略)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3.2、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
(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
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具备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诺函)。
(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略)
业资格证,须在投标单位:
(略)
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略)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4月至2024年4月)完成过1个质量合格的建筑
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独资(含港澳台)或外资参股企业。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
(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
本项目需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
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加盖单位:
(略)
5.1
(略)页版招标公告;
5.2营业执照复印件;
5.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
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
(略)
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2023年1
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
人信息表》《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5.5《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
5.6接收电子版资料的邮件地址:
(略)
题为:项目名称:
(略)
。
5.7报名资料格式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略)
邮件内容:
(略)名称:
(略)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
(略)
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6.1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
间后7-
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通知函的形式通知所有按公告要求申请的供应商,只有通
过军队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的才能按程序获取:
(略)
6.2代理机构:
(略)
发出《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略)信息。
6.3通过保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将该表盖章pd
f版和excle版、标书款底单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
(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件递交地点:
(略)
(略)401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7.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同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
7.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
7.6投标保证金金额:
(略)。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略)(https:/
(略).cn/)、
(略)(http:/
(略))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
(略)5。
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略)4。
10、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4层428室
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话:
(略)
2024年4月3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63.com
招标人:
(略)
王志成
(签名)
招标人:
(略)
(盖章)
(略)6
附件1
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
单位:
(略)
单位:
(略)
单位:
(略)
注册地点:
(略)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国籍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略)
(略)
法人基本情
况
家庭成员涉外情况
保密机构设置情
需详细写明保密机构设立情况(人员组成),保密机构
况
成员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公安机关开具证明)
需详细写明近半年保密教育情况,需附佐证材料,例:
经常性保密
保密教育内容、教育的照片资料、参加教育人员签到表
教育情况
等佐证材料
保密制度
(定期会议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制度、定密脱密规
建立情况
范化等)
保密制度
落实情况
(会议时间、审查时间、监督情况、奖惩情况)
保密人员
(
(略)保密人员配置数量、姓名、职务及职责
配置情况
等)
参与军队工程建
设项目情况
(如实填报)
情况是否属实
法人签字:
(单位:
(略)
年
月
日
审查结论:
审查人员签字:
工程部门:
保密部门:
保卫部门:
年
月
日
备注:1.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2.《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中
所写内容均为承诺制;3.以上内容均需提供佐证材料,若未提供则可视为资格审查不合
格。
附件2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
书面声明
(略):
我方声明:本公司(企业)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
业,且我司法定代表人的国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否则,由此所造成
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日期:
附件3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单位:
(略)
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出资方式:
(略)
出资金额
占全部股
备注
(姓名)
(
(略))
份比例
1.
2.
3.
4.
5.
6.
7.
8.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
放弃中标资格。
备注:
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
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
(略)。
2.出资方式:
(略)
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
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保密承诺书
(建设单位:
(略)
.:
(略)为2024年度零星维修
的工程施工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
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
向无关人员透露军事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等涉军涉密文件资料专人管理、专盘存储、
专室专柜存放,不擅自复制、扩散;
三、
(略)计算机中处理或者存储涉军敏感信息;
四、不通过电话、传真、邮政、
(略)等渠道传递涉军涉密信息,不违
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五、未经军队批准,不对合作项目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不以任何方式:
(略)
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
(略)
六、未经招标(发包)人审查批准,
(略)、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
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将承担的涉密项目作为业绩成果宣传;
七、对可能接触军事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项目结束后,对相关涉军秘密载体进行清理,全部移交军队单位:
(略)
九、我单位:
(略)
、划定安全
(略)域、办理进出场地证件等安全保密规定;
十、不违反国家和军队的其他保密要求。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5
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
第一条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第二条
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
标的。
第三条
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工程发包秩
序的。
第四条
挂靠借用其他单位:
(略)
。
第五条
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
(略)
揽工程的。
第六条
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第七条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
的,情节严重的。
第九条
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
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测,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指示或
者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
的。
第十一条
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
(略)
,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
格签字的。
第十二条
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十三条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第十四条
违反保密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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