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院部系加装中央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2024-JK06-G1003
三、项目概况:
(略)/
(略)
物资
名称:
(略)
规格
(略)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略)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略)
备注
1
学院部系加装中央空调工程
详见清单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台
详见清单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
采购人:
(略)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参与项目的供应
(略)(
(略):
(略))
(略)上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经营记录。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略)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二)申领地点:
(略)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
(略)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一式两份,投标供应商自存一份,领取文件时交纳一份用于归档);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资质证书、违法经营记录承诺书)。
申领方式:
(略)
(略)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
(略)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
(略)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28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四)投标方式:
(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
(略)
(一)开标时间:2024年5月28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00分。
(二)踏勘地点:
(略)
(三)联系人:
(略)
(四)联系电话:
(略)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略).cn)
(略)、
(略)、
(略)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办公电话:
(略)0
移动电话:
(略)
传真:
(略)0
地址:
(略)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略)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
(略)5
纪检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
(略)3
公告附件
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各供应商:
供应商是我单位:
(略)
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工作环境,维护各方权益,确定在我单位:
(略)
公章:
法人章(或签字):
年月日
防范假借各种名义插手干预采购的声明
为有效防范
(略),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六个一律、两个专线”声明:
1.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略)
2.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幌子请托办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3.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一律不得办理。
4.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5.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一律不要相信。
6.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
(略)
出现上述情况的一律予以警告并专项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①在我物资集中采购室设置1部专线电话(
(略)6),凡是本室采购业务出现上述声明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询问核实,并受理举报线索;②
(略)设置1部专线电话(
(略)),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
感谢对我部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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