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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租赁储粮仓库存储16960吨市级储备粮招标项目

所属地区:广东 - 汕头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广东 - 汕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的委托,(略)租赁储粮仓库存储16960吨市级储备粮招标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YSZB(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仓库所处(略)域对应不同的预算价格,明细如下:
区域
租仓费用
(元/年×吨)
服务费用
(元/年×吨)
租赁费用合计
(元/年×吨)
(略)
94.1
10.0
104.1
(略)
78.1
8.8
86.9
(略)
75.3
9.8
85.1
(略)
78.7
11.0
89.7
(略)
74.6
12.2
86.8
备注
服务费用是指能够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粮食日常保管服务(配备持有粮油仓储管理资格上岗证的专职保化人员、承担粮食日常保管及熏蒸防治储粮虫害工作等)。租赁费用为租仓费用和服务费用两项金额合计,不单独对任意一项进行报价。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略)
品目名称:(略)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略)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仓储服务
(略)租赁储粮仓库存储16960吨市级储备粮招标项目
1.00(项)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为一个粮食保管周期,自粮食入库之日起至粮食出库完毕之日止(小麦保管周期为四年,稻谷保管周期为三年,粮食保管期限自粮食收获年度起算)。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略)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粮油仓储单位:(略)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经营记录(其中,承担过政策性粮食收储任务的企业,未发生过违规违纪、拖延阻挠出库等行为);无较大及以上粮油储存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300
投标人须通过汇款、(略)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略)+招标文件购买款”,例如“HYSZB(略)招标文件购买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略)(略)(略)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略)
六、开标、评标
时间:2024年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略)
(1)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资料提供人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资料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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