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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聚雄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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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略)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略)
(略)(略)。允许设有混料机8台、螺杆抽粒线8套(配套上料机8台、挤出机8台、冷却水槽8个、切粒机8台、烘干机8台、振动筛8台)、注塑机2台、破碎机2台等设备,年消耗PPO塑胶粉137吨、PS塑胶粉114吨、PC塑胶粉114吨、HIPS塑胶粉91吨、PA塑胶粉44.3吨、包装材料3吨,年加工生产改性塑胶粒872.314吨(其中2吨/年改性塑胶粒用于打样)。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报告表于2023年3月3日通过(略)(略)MA55REAR02001W。(略)对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按国家要求进行检测。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0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对废气、废水、噪声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地点:(略)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年排放量450吨。(略)(略)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略)(略)进入(略)谢岗污水处理厂处理。
2.挤出、打样工序冷却用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
3.雨水:项(略)内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略)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略)(略)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挤出、打样工序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水喷淋装置+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设计风量共20000m³/h/套(见环保治理工程设计方案),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无组织废气):①挤出、打样工序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未收集到的废气,经加强车间管理,实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浓度不超过《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②投料、破碎工序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颗粒物,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达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③混料工序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颗粒物,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并加强车间通排风措施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通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这些机械设备运行时由于振动产生一定的噪声,(略)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包装材料年产生量(环评报告)3.6109吨,相应的设置了固体废物仓,(略)回收处理,并签订固体废物回收合同;收集到的粉尘年产生量(环评报告)3.9777吨,回用于生产;塑胶边角料年产生量(环评报告)26.331吨,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符合环保要求,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2.危险废物:废机油、机油罐、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以及废催化剂年产生量(环评报告)共3.1769吨,实际产生量以转移数量为准,相应的设置了危险废物仓,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略)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随着企业的建成,(略)以外输入大量能量和物质,(略)排放一定量的废物(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略)(略)转变。
1、合(略)内的生产布局,防治内环境的污染。
2、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略)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3、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到污染物的排放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
4、加强生态建设,实行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再生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略)(略)进入(略)谢岗污水处理厂,经监测CODcr浓度353mg/L,氨氮浓度18.8mg/L,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略)(略)(见验收监测报告:YQH(略))。②挤出、打样工序冷却用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③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略)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略)(略)。符合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控制范围。
2.废气治理设施
挤出、打样工序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其治理设施是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水喷淋装置+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到净化效果,非甲烷总烃处理前的平均浓度为43.12mg/m3,处理后的平均浓度为4.04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处理效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浓度处理效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验收监测报告:YQH(略)),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噪声治理设施达到降噪效果(见验收监测报告:YQH(略)),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符合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控制范围。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略)回收处理,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塑胶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的要求。
2.危险废物:废机油、机油罐、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以及废催化剂设置危险废物仓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略)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略)(略),按450吨污水年排放量计算:CODcr排放量0.1589吨,氨氮排放量0.0085吨,(略)(略)进入(略)谢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见验收监测报告:YQH(略)
②挤出、打样工序冷却用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
③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略)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略)(略)
2、废气
1.有组织排放:挤出、打样工序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量为10641m3/h,废气排放总量为2559.47万标m3/年。(见验收监测报告:YQH(略))。
2.无组织排放:挤出成型工序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实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见验收监测报告:YQH(略))。
3.无组织排放:投料、破碎工序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颗粒物,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无组织排放。(见验收监测报告:YQH(略)
4.无组织排放:混料工序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见验收监测报告:YQH(略)
3、厂界噪音
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治理设施达到消声降噪效果(见验收监测报告:YQH(略))。
4、固体废物
厂区内相应设置了固定的固体废物仓和危险废物仓,标示牌清晰张贴。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降低其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防止了二次污染环境,符合项目验收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依据国民经济行业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产污系数、验收监测结果及企业提供的资料,按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年运行时间2400h核算,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非甲烷总烃废气污染物核定年总排放量2.3吨,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去除率85%,实际年排放总量0.33318吨,其中有组织排放总量0.10318吨。(略)报告表及其批复的0.5826吨/年控制范围内。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①挤出、打样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水喷淋装置+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未收集到的废气,经加强车间管理,实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浓度不超过《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②投料、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达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③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并加强车间通排风措施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相应设置了固定的固体废物仓和危险废物仓,标示牌清晰张贴,并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通过消声、降噪措施,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达到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完善监测报告、验收报告,验收相关的资料的归档管理等工作,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
七、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略)
2.积极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各项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本企业污染物防治有新要求的,及时按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执行。
3.不断完善规范本企业的环保档案管理工作,按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工作。
(略)验收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略)监测报告.pdf3.2MB,下载次数0
附件2:(略)验收情况说明.doc26.5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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