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钒钛产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攀枝花学院钒钛产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批复攀枝花学院钒钛产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攀发改函〔2024〕3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攀枝花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发改函〔2024〕3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攀枝花学院南苑校区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钒钛产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总建筑面积 21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4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铺装,绿地及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
2.3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12096 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2.4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专项方案和专项设计等,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体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01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R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攀枝花 市(州))(网址: http://www.pzhggzy.cn )—“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枝花学院
地 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
邮 编:617000
联 系 人:任老师
电 话:0812-337779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南区路175号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8-866699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 年 04 月 30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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