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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核查合格家庭信息公示的通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根据《(略)保障性住房条例》《(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略)(略)住房和建设局对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受理的401户(含单身居民,下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家庭进行了核查,合格家庭共93户。现将合格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和方式:(略)
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4日,通(略)(略)站公示15天。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请申请家庭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请于公示期内登录(略),下同)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节假日除外)(略)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资料提交地址:(略)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略)
电话:(略)9,地址:(略)
四、重要提示
(一)根据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略)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申请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略)将根据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略)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依序排在轮候册末位申请人之后。
(三)未成年子女在轮候期间成年后(略)户籍的,应当退出轮候册。
(四)轮候期间,在册轮候家庭的住房、户籍、婚姻、家庭人口、抚恤定补优抚、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登录(略)(略)站“住房保障服务”(略)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
(五)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略)(略)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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