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投标邀请函
(略)(略)(略)招标采购(第一次公告不足三家报名),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已报名的企业无需再次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MSY(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据实际公务用车租赁需求,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预算金额5万/年。
服务期:1年7个月,时间为2024年6月1至2025年12月31日
采购需求:根据(略)(略)公务用车需求,不定量、不定期租用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等车辆及相应随车驾驶劳务服务。(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都需盖单位:(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略)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体现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开展业务有关的设备的资料;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开展业务有关的人员技术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22号)和《(略)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2号 )的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投标的,(略)的有效授权。
三、其他
(一)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项目联系人:(略)
以上(1)-(2)项中缺少任何一项,则拒绝获取:(略)
3)获取:(略)
(1)现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明材料(略)首层设备科办理,请自备U盘。
(2)网络报名:请需要获取:(略)
(二)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资料提交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资料提交地点:(略)
(三)其他补充要求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将投标文件制作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档(文件名统一格式“投标文件+公司名称:(略)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各类型车辆的单辆车每天的租金(含税单价)价格标准与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政策出现冲突,按政府颁发的相关政策执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终止,采购人:(略)
4)坚持资质符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不承诺最低投标价中标)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釆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