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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鸡东县鸡东镇中心大街振兴大街南华大街银峰大街围合区域及农机局综合楼、红星楼、酱菜厂楼(原方友调味品有限公司综合楼)、保险楼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鸡西 发布日期:2024-04-30

2024年鸡东县鸡东镇中心大街振兴大街南华大街银峰大街围合区域及农机局综合楼、红星楼、酱菜厂楼(原方友调味品有限公司综合楼)、保险楼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XZB-24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鸡东县鸡东镇中心大街振兴大街南华大街银峰大街围合区域及农机局综合楼、红星楼、酱菜厂楼(原方友调味品有限公司综合楼)、保险楼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鸡发改投资{2023}32号(鸡发改投资{2024}01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鸡东县鸡东镇中心大街振兴大街南华大街银峰大街围合区域及农机局综合楼、红星楼、酱菜厂楼(原方友调味品有限公司综合楼)、保险楼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鸡东县鸡东镇

2.3建设规模:

2.3.1、2024年鸡东县鸡东镇中心大街振兴大街南华大街银峰大街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更换室外排水管线1324.50米、重建排水检查井65个、重建化粪池10个、改造室外供暖管线1330米、重建供暖检查井65个、室外线路整理10项、新增庭院照明62盏、庭院路面维修、硬化 12787.30平方米、庭院人行道铺装3000平方米、新建庭院绿化 2640平方米、新建自行车棚、充电棚180平方米、新建廊架、景观亭3座、新建不锈钢宣传板10个、新增健身器材30套、新增休闲座椅44套、新建进出口大门8座、新增门禁系统8套、新增安防监控 44 点位。

2.3.2、农机局综合楼、红星楼、酱菜厂楼(原方友调味品有限公司综合楼)、保险楼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室外采暖管线DN100 860米、采暖检查井5个、室外排水管线DN300 500米、室外污水检查井43个、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有效容积50立方米1个、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有效容积75立方米2个、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有效容积100立方米1个、沥青路面2475.09平方米、绿化300平方米、座椅8座、健身器材8套、路边石108.6延长米、界石 52 延长米、铁艺围栏翻新89.2延长米、铁艺大门及车辆通行杆(含车辆控制系统)2座、人行铁门(含门禁)2座、太阳能路灯8基、花岗岩铺装447.5平方米、安防监控20 点位、景观亭1座、不锈钢宣传板4座。

2.4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531日,计划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8957281.2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6投标期间,不得存在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查询结果为准)

3.5.7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20时00分至2024年5月1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0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9.其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http://ggzyjyw.hlj.gov.cn/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5567667。

9.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467-5567667

招标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鸡西市鸡东县中心大街527号

联系人:罗智晨

话:176456675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蕴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井街18号1栋3-4单元1层A104-30号

人:宋女士

话:18714519695

电子邮件:yxgc_2022@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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