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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丹阳市四牌楼2-4-501室住宅房地产(含空调2台)(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法院公告
(略)住宅房地产(含空调2台)(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江苏省(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苏省(略)人民法院将自2024年6月5日10时起至2024年6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户名:江苏省(略)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拍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住宅房地产(含空调2台)
(1)位置:(略)
(2)规划用途:住宅;
(3)土地性质:出让;
(4)产权面积:证载建筑面积140.80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8.16平方米;
(5)利用现状:毛坯、空置;
(6)参考价:69.51万元,起拍价:48.657万元,保证金:8万元,加价幅度:(略)
二、特别声明:
暂无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凡是房产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的,竞买人申请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竞拍的,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拍成功后如无法提供购房资格证明的,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各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请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中关于购房资格的要求说明,(略)了解当地房屋是否限购以及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6月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未办理委托,(略)自动生成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时间:自即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务必于2024年5月28日前与本院电话联系安排现场看样,逾期本院将不再组织现场看样。咨询联系电话:(略)
(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提供拍卖咨询服务,(略)承担所有责任,与我院无关。联系电话:(略)
六、拍卖方式:(略)
七、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是否限购,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相关职能部门。
八、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应于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过户核税清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请及时向本院提交书面延长申请,买受人可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略)公示。
十、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
十一、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略)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9
监督电话:(略)1
联系地址:(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委托咨询及看样:电话(略)或登录“(略)”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略)


江苏省(略)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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