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监狱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代建单位:
(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岳阳监狱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代建单位:
(略)
1、招标文件第8页“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总投资估算3690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复的概算总投资为准)”与第15页“总投资估算3690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代建范围如包含二次装修,投资控制目标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表述不一致,请明确投标函附录中填写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以哪处为准?
答: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总投资估算3690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复的概算总投资为准)
2、招标文件第10页“2.10代建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36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
(略)
答: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36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
(略)
3、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拟任代建项目经理:
(略)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4、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4-9:商务评审评分表1.投标人业绩及代建投标候选经历:参与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代建单位:
(略)
答:投标人业绩及代建投标候选经历,本款分值30分。其中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的业绩类型可为同类工程代建管理业绩或非同类工程代建管理业绩。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四、监管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
(略)1。
五、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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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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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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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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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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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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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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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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