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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亚纳米级波前检测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项目概况重庆大学亚纳米级波前检测仪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略).cn)”、“(略)(略).cn)”获取:(略)
(略):CQU-SS-HW-(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亚纳米级波前检测仪1套,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65日内一次性交货,交货后30日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选择下列两种方式:(略)
1.转账方式:(略)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略)一览表
项目名称:(略)
户名:(略)
分包
银行信息
1
(略)1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略)
(略)(略)
(略)2
开户行
(略)重庆分行营业部
(略)
(略)03
(略)3
开户行
(略)支行
(略)
(略)(略)
(略)
请登录(略)(略)(略))对应栏目查看。
(略)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略)(略)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略)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略)(略)等金融机构。
2.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受益人为重庆大学。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5个工作日内,(略)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略)
(三)(略)相关信息
1.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略)
2.地址:(略)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现明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六)单位:(略)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略)(略).cn)”、“(略)(略).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九)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十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转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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