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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项目概(略)(略)(以下简称“(略)”)获取:(略)
一、(略):ZJZB2024-QF007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650,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市场监督管理局曲(略)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大(略)场监管所监(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略)市场监督管理局曲(略)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略)场监管所监(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略)市场监督管理局曲(略)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雁(略)场监管所监(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4((略)市场监督管理局曲(略)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雁(略)场监管所及大(略)场监管所监(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市场监督管理局曲(略)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大(略)场监管所监(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略)
(3)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略)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3年3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2023年3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略)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8)单位:(略)
(9)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合同包2((略)市场监督管理局曲(略)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略)场监管所监(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略)
(3)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略)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3年3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2023年3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略)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8)单位:(略)
(9)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合同包3((略)市场监督管理局曲(略)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雁(略)场监管所监(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略)
(3)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略)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3年3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2023年3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略)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8)单位:(略)
(9)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合同包4((略)市场监督管理局曲(略)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雁(略)场监管所及大(略)场监管所监(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略)
(3)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略)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3年3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2023年3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略)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8)单位:(略)
(9)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获取:(略)
途径:(略)-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以下简称“(略)”),登录方式:(略)
(一)(略)-(略)操作指南,(略)操作。在登录、(略)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略)供应商库。
(二)(略)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略)操作。(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略)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略)-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略)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略)-“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略)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略))。(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4月29日
相关附件: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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