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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新邵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所属地区:湖南 - 邵阳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湖南 - 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项目概况
(略)(湖南(略)安置地A区14栋1单元902)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略):新邵财采计【2024】000119
3、(略):HNGJ-CG(略)
4、采购项目预算:910600.00元
5、采购方式:(略)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合同定价方式:(略)
8、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以合同签订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略)
包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
01
包1:(略)(略)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2、3、4、5、15标段监理服务
(略)(略)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30.95(万元)
30.95(万元)
02
包2:(略)(略)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7、8、9、10、11、12标段监理服务
1
31.18(万元)
31.18(万元)
03
包2:(略)(略)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6、13、14、16、17标段监理服务
1
28.93(万元)
28.93(万元)
品目分类
C1006-工程监理服务
(注:供应商可以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中的多个包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专业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含乙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0〕61号)文件执行,施工阶段要求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略)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农林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注明的单位:(略)
(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农林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明的单位:(略)
(5)现场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农林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单位:(略)
(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件实行人脸识别打卡考勤。达不到考勤要求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
4、单位:(略)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五、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获取:(略)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略)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略)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1、联系人:(略)
2、电话:(略)
十、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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