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南通市崇川区天山花苑西侧支路(国胜路-观顺路)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略)-(略))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略)批准建设,(略)(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略)(略)-(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略)
(略)工程规模及概况:项目总投资1411万元,本项目为R21046地块(绿城桂语朝阳)(略)
(略)合同估算价:人民币740.5843万元。
(略)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略)
(略)质量要求:合格。
(略)奖项要求:无。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略)(略)(略),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线、土方等内容,全长约500米,规划宽度15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略)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示: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略))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略)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略)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略)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略)自2019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略)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注: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业绩造假等现象,无论是否为中标候选人,均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一经查实,招标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略)”是指:(略)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9时30分。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略)(略)(略)上发布。请各投标单位:(略)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联系方式:(略)
(略)
招标代理:(略)
(略)
地址:(略)
(略)(略)
地址:(略)
(略)2501
联系人:(略)
石女士
联系人:(略)
董安国
联系电话:(略)
(略)
联系电话:(略)
(略)
邮箱:(略)
/
邮箱:(略)
(略)@qq.com

2024年04月29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