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文广旅体〔2024〕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现公布珠江纵队驻广州联络点旧址、
(略)、光仕书舍、钟母许太夫人墓、黄诏平夫妇墓、张正履夫妇墓为第四批
(略)登记保护文物单位:
(略)
一、被
(略)登记保护文物单位:
(略)
二、不得
(略)登记保护文物原建筑立面、结构体系、色彩色调、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等,
(略)登记保护文物的完整。
三、不得损毁、擅自改建、添建或者拆
(略)登记保护文物相关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确需进行改建、添建或者拆除的,应当依法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四、不得擅
(略)登记保护文物进行装饰、装修,确需进行装饰、装修的,应当依
(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五、在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
(略)
六、文物保护是一项公共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也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当发现
(略)登记保护文物安全的情况时,请立即采取保护措施
(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举报电话:020—
(略))。
特此通告。
附件:第四批
(略)登记保护文物单位:
(略)
(略)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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