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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金陵科技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采购公告((略):JSGX-JKY(略)
项目所(略):江苏(略)一、招标条件
本金陵科技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陵科技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金陵科技学院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陵科技学院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详见采购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递交截止时间:(略):00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略):00开标地点:(略)
(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1(略):JSGX-JKY(略).2项目名称:(略)
1.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金陵科技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范围:干部的一个任期,必要时可追溯至其他年度。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1.4单项最高限价:1.5万元/二级单位:(略)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第一年合同期满且经采购人:(略)
1.6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9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学校内控采购)1.10项目经费:办公业务费1.11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略)
(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略)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2.3采购人:(略)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主审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单位:(略)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获取:(略)
3.2地点:(略)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获取:(略)
3.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3.5供应商咨询联系方式:(略)
(1)联系人:(略)
4.2地点:(略)
4.3响应文件份数:统一胶装,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略)
5.3开标方式:(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供应商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函而未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略)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略)
7.4公告媒体:(略)(https://jszbtb.com//)、(略)站(https://(略).cn/cgzb/cgxx.ht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联人:陈老师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尚园)
联人:王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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