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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业务保障系统需求公示(2024-VQ01-F1025)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组织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征求广大供应商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注: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还未开始报名获取:(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VQ01-F1025
三、公示时限: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略)
五、预算和最高限价:890.09万元。
六、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七、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八、建议反馈方式:(略)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截至5月9日17时前)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方式:(略)
如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略)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略)
2.邮件内容:(略)名称:(略)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需求建议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略)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略)
九、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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