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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现代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苜蓿地运营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兴安盟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兴安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苜蓿地运营项目公告
(略):鑫舟2024-20号)
(略)苜蓿地运营项目,(略)面相全社会公开公告,为保证运营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
二、竞价范围:
运营内容为苜蓿地共1个标段,详见清单。
科右前旗满族屯满族乡瑙门台沟清单:3号地679亩、4号地93亩、5号地46亩、6号地151亩、7号地458亩、8号地172亩、9号地86亩、10号地145亩、11号地457亩、12号地206亩、13号地218亩、14号地99亩、15号地65亩、16号地614亩、17号地312亩、18号地87亩、19号地117亩、21号地9亩,共计:4014亩(18块)。
现场联系人:(略)
三、报名、竞价时间和地点:(略)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时
报名地点:(略)
竞价时间:2024年05月09日下午15点
竞价地点:(略)
竞价要求: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接受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报名。自然人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及征信报告原件有效证件的原件;企业报名时需要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征信证明资料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时,必须登记运营标段基本信息。
(二)投标保证金10元/亩,投标方需在报名前根据所投标段全额缴纳,并于报名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报名时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成功,即无法参与本次竞标,我公司无息退还保证金。注:如有逾期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发包人将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待运营苜蓿地基本信息
(一)总面积:4014亩(18块)。
(二)运营底价:85元/亩。
(三)运营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付款方式:(略)
五、竞价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每标段有三家报名方可进行竞价,不足三名的,按流标处理,重新组织竞价。
(二)本次招标采用明底暗投的方法,以每亩报价金额最高者为中标者;同一标段最高金额相同的投标人,依据相同的最高金额为底价进行二次报价,报价金额高者中标,以此类推。
(三)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竞价场地,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竞价金额低于标底者视为废标,报价表填写字迹要清楚,无法辨认或用文字说明的为废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略)
(五)中标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发包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弃标者视作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且不得参与发包方以后组织的各类招标活动。
(六)扰乱竞价秩序或串标、围标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已成交的,视为成交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且不得参与发包方日后组织的各类招标活动,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略)投标保证金专户
(略)(略)7
(略)(略)0
开户行:(略)乌兰(略)和平支行
七、相关事项
(一)(略)苜蓿地运营,未按合同履约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二)中标者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付清运营费和生态环境保证金并签订合同,逾期未全额付款或未签订合同者,作自动放弃运营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未中标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时需提供与汇入保证金一致的银行账户信息。
(四)中标者签订运营合同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同时完成交纳5元/亩的生态环境保证金及苜蓿地运营费全款,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所运营的苜蓿地不得转包、分包或翻种,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且由运营人负责管护,不允许放牧,因运营方管护不力造成的损失,发包方概不负责。运营方负责对该地块进行维护、打药、并对成熟苜蓿进行收割、管护工作、补苗、施肥、清除杂草等并留存影像,运营过程中需要甲方现场进行告知,同时留存影像。未按规定经营管护,发包方有权没收生态环境保证金,且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参与竞标的人员及企业投标前需详细了解竞标标段苜蓿地现有详细情况,竞价时即视为认可所投标段苜蓿地情况,中标并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负责其所中标标段苜蓿地的管护,中标人所中标段发生的一切纠纷及损失,发包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方退还苜蓿地运营费。
(七)中标人应在合同期内完成苜蓿地上作物收割,并将收割的作物运出发包方(略)域,同时由发包方对中标人所运营苜蓿地进行生态环境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额退还生态环境保证金,否则发包方有权全额扣除中标人交纳的生态环境保证金。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约定。
八、投标会场纪律
(一)谢绝非工作人员及非竞价人员入场。
(二)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服从场内主持人及执勤人员管理。
(三)竞价人按标段顺序竞价,因标段较多,未到竞价标段时请勿离开场地,若迟到视为无效竞价。
(四)如有违反会场纪律者,取消竞价资格,情节严重者,没收投标保证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略)
(略)(略)(略)(略).cn/)
十、联系方式:(略)
发包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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