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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牌小型轿车(粤BYR870)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丰田牌小型轿车(粤BYR870)
转让底价(万元):0.350000(略):GR2024GD(略)
信息公告起始日期:(略)
标的企业所(略)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信息公告期:10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截止日期:(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转让底价:¥0.350000万元项目来源:(略)-->
(略):GR2024GD(略)保证金:万元企业性质:国资支付方式:(略)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发布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否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是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股东名称:(略)
增资后(拟)股权结构说明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募集资金用途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仅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受让申请书,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3.本次处置的车辆必须过户,标的车辆转让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过户时发生的有关税、费、补办年检年审、保险等。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成交后转让方不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受让方应自行办理相关开票手续并承担相关的服务费。
4.因非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买卖合同关系,(略)收到前述书面文件后,向受让方无息退回交易价款、保证金,(略)追偿。
5.标的车辆移交前产生的保管费、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自标的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
6.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受让方需自行详细了解车辆资料、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确认符合过户手续后竞价,如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无法过户,视为受让方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略)出具《旧机动车价值报告书》((2024年)一方评字第0059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融资企业简介
投资价值描述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所属行业-
经济类型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股东个数职工人数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备注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备注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日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增资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略)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略)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3万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略)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略)
2.(略)结算账户(用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开户行:(略)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略)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略)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略)络竞价方式:(略)
5.(略)出具交易凭证前,(略)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略)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略)
5.(略)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01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略)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略)审查,(略)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必须对转让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质量、数量、性能、功能、残缺、瑕疵和存放等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异进行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在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转让标的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交易标的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况为由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关系或退回转让价款、赔偿。
5.受让方须知悉转让标的当地机动车变更(过户)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6.转让标的交接后,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行使和承担与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保养、维修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未完成权属过户和证照变更手续前,受让方不得将转让标的投入运营,受让方对转让标的使用后果和安全承担所有责任。
7.本次资产交易受让方办理机动车权证变更(过户)时不得变更受让方名称:(略)
8.本次资产交易所涉及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披露事项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收购诚意金的,
(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略)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收购诚意金在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略)
其他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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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发布需求信息发布期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20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说明: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
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略)
交易机构联系地(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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