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03破306号
2023年12月1日,
(略)区府支行的申请,
(略)的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
(略)管理人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
(略)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
(略)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宣破公告.pdf下载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王剑萍 |
电话:18156055077 |
微信:18156055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