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报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概算的函》(珠香拱函〔2024〕95 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项目代码:2309-440402-04-01-283920)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迎宾南路东侧,水湾路西侧,粤华路南侧,友谊路北侧。
街区改造范围:莲花路为两侧改造,改造起点位于友谊路北侧,终点位于粤华路南侧,改造长度约为600米;侨光路为北侧单侧改造,改造长度约为220米;粤华路为南侧单侧改造,改造长度约为180米。包括既有建筑改造、结构加固、道路整改、重要节点环境提升、照明整改、综合管线整改等。
(二)建设内容
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内装饰、幕墙工程、结构加固、室外园建工程、室外安装工程等。
二、工程总概算
经审查,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3429.88万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785.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6.37万元,预备费157.61万元,苗木迁移费20.00万元,管线迁改费100.00万元(管线迁改费、苗木迁移费暂列,须专款专用)。
三、工程概算批复依据
(一)《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改项〔2024〕12号)。
(二)《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2024〕1号)。
(三)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施工图图纸(2024年3月)。
(四)广东省珠海工程勘察院《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工程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
(五)建设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回复的造价咨询工作联系单。
(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及相关计价规定。
(七)主要材料价格参考《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2期材料价计费,缺项材料价参考市场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相关工程、技术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确保施工方案安全可靠;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助推我区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其他事项详见概算审查意见。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设计概算审查表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0日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设计概算审查表 | |||||
日期: 2024年4月10日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送审造价 | 审核造价 | 总核增减 金额(+,-) | 备 注(包括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经济指标三部分) |
静态总投资 | 4,087.34 | 3,429.88 | -657.46 | 一+二+三+四+五,核(增)减率16.09%,纠偏率23.28%。 | |
一 | 建安工程费 | 3,127.30 | 2,785.90 | -341.40 | 本项目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南路东侧,水湾路西侧,粤华路南侧,友谊路北侧。莲花路为两侧改造,改造起点位于友谊路北侧,终点位于粤华路南侧,改造长度约为600米;侨光路为北侧单侧改在,改造长度约为220米;粤华路为南侧单侧改造,改造长度约为180米;改造面积约23,332.06㎡,面积经济指标1194.02元/平方米。 |
1 | 街区服务中心 | 519.65 | 413.87 | -105.78 | 包括街区服务中心土建、幕墙、安装及结构加固等,面积经济指标4429.36元/平方米。 |
2 | 市民服务中心 | 133.49 | 129.46 | -4.03 | 包括土建和安装,面积经济指标6472.88元/平方米。 |
3 | 室外工程 | 2,328.08 | 2,090.01 | -238.06 | 包括人行道面砖铺贴、室外安装等,面积经济指标948.04元/平方米。 |
4 | 莲花亭 | 146.09 | 152.56 | 6.47 | 包括玻璃幕墙工程、土方工程、桩基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10,036.87元/平方米。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555.87 | 366.37 | -189.50 | |
1 | 项目建设管理 服务费 | 128.29 | 48.62 | -79.67 | 参照财建〔2016〕504号计取,按珠香财〔2020〕106号文结算。 |
2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10.40 | 8.11 | -2.29 | 参照合同(中标费率80%)及计价格〔1999〕1283号文计取。 |
3 | 工程设计费 | 93.05 | 83.73 | -9.32 | 1.方案设计阶段参照合同(中标费率80%,工作量占比15%)及计价格〔2002〕10号文计取。 |
4 | 工程勘察费 | 74.12 | 74.12 | 0.00 | 暂按送审价计取,非政府投资部分不纳入,按实结算。 |
5 | 施工图技术审查费 | 8.13 | 8.13 | 0.00 | 暂按送审价计取,按实结算。 |
6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64.66 | 64.66 | 0.00 | 暂按送审价计取,按实结算。 |
7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22.11 | 19.82 | -2.29 | 参照合同(中标费率74.32%)及粤价函〔2011〕742号。 |
8 | 检验监测费 | 15.64 | 15.64 | 0.00 | 暂按送审价计取,按实结算。 |
9 | 场地准备和临时 设施费 | 25.02 | 13.93 | -11.09 | 暂按建安工程费*0.5%暂估,按实结算。 |
10 | 测量测绘费 | 65.86 | 13.93 | -51.93 | 暂按建安工程费*0.5%暂估,按实结算。非政府投资部分不纳入。包含公共建筑测绘,建议公产物业建筑面积测绘单价不高于2.54元/平方米。 |
11 | 白蚁防治费 | 0.39 | 0.39 | 0.00 | 暂按送审价计取,按实结算。 |
12 | 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鉴定费 | 29.83 | 0.93 | -28.90 | 暂估,非政府投资部分不纳入,最终按实结算。 |
13 | 工程保险费 | 9.38 | 8.36 | -1.02 | 暂按建安工程费*0.3%暂估,按实结算。 |
14 | 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费 | 6.00 | 6.00 | 0.00 | 暂按送审价计取,按实结算。 |
15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3.00 | 0.00 | -3.00 | 暂扣,如确需发生,从预备费中列支。 |
三 | 预备费 | 184.16 | 157.61 | -26.55 | (一+二)*5%。 |
四 | 苗木迁移费 | 20.00 | 20.00 | 0.00 | 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321号。暂按送审价计取,专款专用,按实结算。 |
五 | 管线迁改费 | 200.00 | 100.00 | -100.00 | 专款专用,按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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