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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工程企业采购需求公示(2024-JQ11-F1008)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零星维修工程企业采购意向公示
(2024-JQ11-F100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Q11-FF1008
三、项目预算:220万元/年,2年总预算440万元,费用包含设备及材料费、人工费、利润等。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个分包,以分包为最小投标单位:(略)
供应商负责招标单位:(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一)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化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略)
(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外资控股(含港澳台)或外资独资(含港澳台)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企业须配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4.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
5.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承包。
六、安全措施
1.供应商应保守招标单位:(略)
2.供应商对项目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解除等事项。
3.涉及本项目招标及合同履行相关情况,未经招标单位:(略)
4.供应商应对招标单位:(略)
七、综合优惠率
根据零星工程项目审计结果,投标人需给出相应优惠,综合优惠率范围为0%-10%,填报超出优惠率范围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八、其他要求
1.考虑到零星维修多且杂,突发抢修情况较多,中标单位:(略)
2.中标单位:(略)
九、公示期限: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4日(北京时间)。
十、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纪委:孙老师(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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