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列》、《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文件。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烟台莱龙铝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之方
地理位置: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七甲镇上田家村
所属行业: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
3.2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
熔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废水:
企业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排入厂区化粪池,经沉淀预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清理拉走堆肥还田,不对外排放;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和车间清洗用水等,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蒸发损耗部分水分,采用厂区井水,定期补充,不排放。车间及厂区清洁,车间每班次一次采用拖把清洁,不进行水冲洗,厂区每日拖把清洁,均挥发,不形成废水。
(3)噪声:
企业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企业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企业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锌渣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铝渣、铝灰、废布袋,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3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