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略))文件要求,现将我院“一域一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予以监督。
一、专项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4年4月起至2024年12月底结束。
二、专项整治重点
1.超范围使用药品和耗材、无指征入院或过度诊疗等问题;
2.设备使用不规范、医疗记录不规范、为患者提供医疗以外的强制性服务等问题;
3.医院检查科室大夫优亲厚友免收或私收检查费,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
(略)
4.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服务对象的“红包”、物品和吃请,非法索取或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5.医院领导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
(略)工程建设等项目招投标,利用职权向相关部门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
(略)
6.在医疗器械、设备购置方面存在的不履行招投标手续、违规操作、索贿受贿等问题;
7.采购非中标药品、违规加成出售等问题;
8.
(略)上阳光采购、医务人员违规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问题。
三、注意事项
反映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导他人举报。请注明称呼及联系方式:
(略)
四、举报方式:
(略)
举报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来信来访地址:
(略)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略)(略)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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