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
(一)救助条件
1、独生子女父母死亡、严重伤残(疾病)家庭
(1)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死亡,或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未再婚;
(2)独生子女父母伤残的,级别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
(3)独生子女父母患严重疾病难以治愈或无法治愈;
(4)独生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
(5)特困家庭。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
(1)并发症等级达二级及以上;
(2)特困家庭。
3、独生子女死亡或严重伤残(疾病)家庭
(1)独生子女死亡或严重伤残前未婚;
(2)独生子女伤残程度必须达到三级以上;
(3)独生子女患严重疾病难以治愈或无法治愈;
(4)父母不能再生育;
(5)父母没有收养子女;
(6)特困家庭。
4、其他实行计划生育家庭
(1)不在上述规定之列,但情况确实特殊,没有可比性;
(2)特困家庭。
(二)覆盖范围
(略)、
(略)、
(略)、市
(略)、盐南
(略)。
(三)对象认定
由村(居)、镇(街道)计生办、区卫生健康委三级联合认定。
(四)救助标准
每户
(略)。
(五)审核审批程序
1、由村(居)根据镇(街道)计生办下达的指标对照标准进行推荐。
2、镇(街道)计生办初审。
3、区卫生健康委审核。
4、市卫生健康委审批。
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
(一)救助条件
1、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当年发生意外死亡。
2、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父母。
3、年内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重大疾病、灾难。
(二)覆盖范围
(略)、
(略)、
(略)、市
(略)、盐南
(略)。
(三)对象认定
由村(居)、镇(街道)计生办、区卫生健康委三级联合认定。
(四)救助标准
1、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当年发生意外死亡一次性抚慰金为
(略)/户。
2、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父母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为300元/人。
3、年内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严重心血管疾病、重大器官移植、晚期慢性病、瘫痪等)、灾难(重大火灾、车祸等)慰问费
(略)/户。
(五)审核审批程序
1、由村(居)对照标准通知个人申请。
2、镇(街道)计生办初审。
3、区卫生健康委审核。
4、市卫生健康委审批。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朱婷婷 |
电话:18856925913 |
微信:18856925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