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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公开内容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发布日期:2024-04-27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4/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
(一)救助条件
1、独生子女父母死亡、严重伤残(疾病)家庭
(1)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死亡,或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未再婚;
(2)独生子女父母伤残的,级别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
(3)独生子女父母患严重疾病难以治愈或无法治愈;
(4)独生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
(5)特困家庭。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
(1)并发症等级达二级及以上;
(2)特困家庭。
3、独生子女死亡或严重伤残(疾病)家庭
(1)独生子女死亡或严重伤残前未婚;
(2)独生子女伤残程度必须达到三级以上;
(3)独生子女患严重疾病难以治愈或无法治愈;
(4)父母不能再生育;
(5)父母没有收养子女;
(6)特困家庭。
4、其他实行计划生育家庭
(1)不在上述规定之列,但情况确实特殊,没有可比性;
(2)特困家庭。
(二)覆盖范围
(略)(略)(略)、市(略)、盐南(略)
(三)对象认定
由村(居)、镇(街道)计生办、区卫生健康委三级联合认定。
(四)救助标准
每户(略)
(五)审核审批程序
1、由村(居)根据镇(街道)计生办下达的指标对照标准进行推荐。
2、镇(街道)计生办初审。
3、区卫生健康委审核。
4、市卫生健康委审批。
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
(一)救助条件
1、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当年发生意外死亡。
2、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父母。
3、年内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重大疾病、灾难。
(二)覆盖范围
(略)(略)(略)、市(略)、盐南(略)
(三)对象认定
由村(居)、镇(街道)计生办、区卫生健康委三级联合认定。
(四)救助标准
1、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当年发生意外死亡一次性抚慰金为(略)/户。
2、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父母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为300元/人。
3、年内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严重心血管疾病、重大器官移植、晚期慢性病、瘫痪等)、灾难(重大火灾、车祸等)慰问费(略)/户。
(五)审核审批程序
1、由村(居)对照标准通知个人申请。
2、镇(街道)计生办初审。
3、区卫生健康委审核。
4、市卫生健康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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