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24﹞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党课暨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二、地点
至善讲堂
三、参与人员
全体校领导、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四、主要内容
(一)观看警示教育视频;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专题党课。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党总支、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活动,原则上不能请假,并于4月28日(星期日)上午10点30分前将回执电子版报送至以下邮箱:glxydwxcb@glc.edu.cn。
(二)请参会人员于当日下午14:15前入场完毕。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者调成静音、振动状态。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条例》学习组联系。联系人:范文婕,联系电话:18778830656。
附件: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党课暨警示教育回执
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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