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2024年资产清查服务采购(
(略):YDZOF
(略))
项目所
(略):云南省,
(略)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艺术学院2024年资产清查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为云南艺术学院2024年资产清查服务,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资产清查,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云南艺术学院2024年资产清查服务采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艺术学院2024年资产清查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
(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
(略)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略).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7.2若总所无法直接参加采购活动,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但不得同时授权多个分支机构机构参加);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证明文件原件。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七、其他详见附件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云南艺术学院2024年资产清查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云南艺术学院2024年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前台获取:
(略)
一、
(略):YDZOF
(略)项目名称:
(略)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资产清查启动之日至结束之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
(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
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
(略)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略).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7.2若总所无法直接参加采购活动,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但不得同时授权多个分支机构机构参加);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证明文件原件。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
(略)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
(略)
6.2本项目参照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座15楼(
(略)B座15楼)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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