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司法局工作需要,现对
(略)关于开展2024年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主场活动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
(略)
一、采购单位:
(略)
(略)(略)司法局
二、项目名称:
(略)
(略)关于开展2024年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主场活动服务项目
三、项目控制价
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含税价)包干。项目价格已经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四、项目期限
2024年5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项目主要内容及需求
根据采购单位:
(略)
(一)线上活动方面
1.以民法典为主题,设计、制作一批法治宣传品,用于线上开展有奖竞答活动。
2.做好线上活动推广宣传,吸引一批群众参与线上知识竞答活动。
3.做好主场活动预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民法典宣传海报、活动宣传视频等用于“南沙普法”
(略)发布,吸引一批群众参与线下主场活动。
(二)线下主场活动方面
1.活动场地租赁。活动地点:
(略)
2.文艺汇演活动。根据采购单位:
(略)
3.活动现场布置。做好活动现场布置全部布景工作,包括法治
(略)、宣传
(略)、互动
(略)等法治
(略)域布置(提供相应的桌椅、装饰牌、标识牌等所需物料)。
4.宣传物料。以民法典为主题,设计、制作活动所需普法宣传展板、签名墙、桁架、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和普法宣传用品等活动所需物料。
5.宣传短片。拍摄制作群众普法活动宣传短片,根据本年度
(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整体情况,制作宣传短片。根据采购单位:
(略)
6.活动直播。根据采购单位:
(略)
六、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制定活动相应方案及报价单,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物料,单价、设计内容、材质、人员保障等。
2.中标供应商应当制定服务计划,分步骤稳妥完成项目服务内容、要求。
3.中标供应商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定专人负责与采购单位:
(略)
七、投标单位:
(略)
(一)参与投标的单位:
(略)
(二)参与投标的单位:
(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定标方式:
(略)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折扣低于最高限价的60%,报价单位:
(略)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方案体现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三)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供应商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组织报价供应商进行现场抽签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
(四)如出现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的,
(略)公告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按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供应商。
九、报价要求
(一)请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文件内应密封并提交项目名称:
(略)
(三)递交方式:
(略)
附件:
(略)关于开展2024年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主场活动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略)(略)司法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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