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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丹山碧水和美乡村示范片(花林寺镇片区)建设项目(弱电迁改)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晓坪村抗旱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HBHS-ZB(略)
2、(略):远水利[2024]6号、茅政发[2024]6号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319903.31元
6、最高限价:319903.31元
7、采购需求:该项目位于(略)晓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架设PE160水管,安装抽水泵一个及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略)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磋商小组不予采信)
6.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略))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略)
6.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略)政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6、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略)文件规定。①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③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略)
6.7、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略)
6.8、单位:(略)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略)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1、(略)发布。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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