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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2024年度航空润滑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2024年度航空润滑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
1、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略)
1.2(略):CZ(略)
1.3项目类别:货物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采购内容、预算、采购数量及限价::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航空润滑脂,包含航空机轮润滑脂和航空机身(含起落架)通用润滑脂。本项目3年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略).1元,超过此预算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预计合同期内采购数量如下表所示:
采购内容
预估采购数量
(单位:(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航空机轮润滑脂
9052
165.70
航空机身(含起落架)通用润滑脂
8191
注:1、★投标产品需适用于南航所有机型。2、★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3、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略)
1.6交货地点:(略)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略)或采购人:(略)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略)参加本次谈判,(略)的授权。(注意:(略)、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略)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分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则必须提供证明材料,且其分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谈判项目;若为分销商,则必须取得CCAR-55部“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并具有制造厂家针对竞价产品合法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分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竞价产品的授权书。)。
2.3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的产品必须列入CAAC颁发的“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项目页”或列入原民用航空产品制造人维护手册(波音技术规范、空客CML规范和商飞CPM规范如下表所示)、材料清单或服务通告等文件中并满足最新产品标准要求,且未经分装、配制、加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
波音技术规范
空客CML规范
商飞CPM规范
机身(含起落架)通用润滑脂
BMS3-33
03GBC1
04-003A、04-003D
机轮刹车润滑脂
MIL-PRF-81322
03GBB1
04-016
2.4供应商须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手册》等质量体系文件,按照手册开展自我质量审核,其中,分销商还应获得民航局认可的行业协会认证(包括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CAMAC及航空供应商协会ASA)。
2.(略)质量部门审核认可。如中标供应商及其产品未纳入南航认可供应商清单,(略)质量部门提交审核邀请或资料,(略)质量部门在六个月内对其进行现场审核或者文件评估,如审核或评估通过则其将被纳入南航认可供应商清单,签署协议;如审核或评估不通过,则不予签署协议,新的中标供应商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依次候补。
2.6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略)”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2.7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8与采购人:(略)
2.9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略)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略)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略)
2.10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11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略),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略)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略)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略)
3.2谈判文件获取:(略)
详见https://(略).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14时00分,(略)递交响应文件。
4.2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略)
5、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邮编:510800
联系人:(略)
5.2委托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5.3系统技术支持:(略)
6、澄清、异议、(略)径6.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略)
6.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6.3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略)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6.4(略)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略)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略)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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