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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招标公告(2024-JLJZGB-DF1005)(第1、2、3、4、5包)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某部副食品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略)受某部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LJZGB-DF1005
三、项目概况:
(略)/序号
服务名称:(略)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略)
服务期限
备注
包1
蔬菜、水果、饮料
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1、水(略)
2、(略)2号
3.南山水西沟镇东梁村
半年
合同签订后半年




包2
牛奶、调料类
半年
包3
大肉
半年
包4
牛羊肉
半年
包5
水产禽蛋
半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0;
3.最高限价:(略)第二季度批发价的中间价为基准价报下浮率,不低于15%(不含);
4.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略)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略)
(四)经“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网站((略).cn)“(略)”(https://(略))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投标人暂停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略)站查询截图)。
(五)供应商为生产商或一级经销商,具有固定的与投标分包类别相同的经营主要场所、(略)名下或法人签字的冷库、店铺和仓储租赁合同复印件(附整体外观、室内及冷库内详细图片,后期会进行实地考察,如与图片不符视为造假,取消投标资格)、公司配送车辆所有权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包3、包4、包5须具有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配送人员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略)
(一)申领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05月07日,每日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略)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3、包4、包5须具有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配送人员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五)申领方式:(略)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文件发售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略)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0日10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1时00分。
(三)投标地点:(略)
(四)投标方式:(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略)
(一)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11时00分。
(二)开标地点:(略)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二)踏勘地点:(略)
(三)联系人:(略)
(四)联系电话:(略)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谈判前答疑会(本项目不涉及)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略)》((略).cn)(略)(略).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移动电话:(略)
传真:/
邮箱:(略)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督人:强宏
办公电话:(略)
移动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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