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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农机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

所属地区:江苏 - 常州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江苏 - 常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项目概况
(略)(略)农机保险服务项目JSZC-320413-JZCG-G2024-(略)(网址:(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413-JZCG-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3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因该项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固定价格,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报价部分仅需填写预算金额110万元/年,实际的投保农机数量及金额,(略)农业农村局按实际参保车辆机具数量及金额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因系统模板原因,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10万元/年
(略)
服务名称:(略)
数量
报价要求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略)(略)农机保险服务项目
1
因该项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固定价格,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报价部分仅需填写预算金额110万/年
按采购人:(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本保险服务自合同生效起,期限一年。保险服务期届满,如成交供应商通过采购人:(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资格审查材料格式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与资性证明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的应持有《(略)法人许可证》(业务范围应涵盖意外伤害险);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应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应涵盖意外伤害险)。
三、获取:(略)
时间:
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提醒:
1.供应商可以在“(略)”或者“(略)(略)”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但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通过“(略)”或“(略)(略)”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按要求进行登记、(略)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2.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选择“我要参与”点提交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略)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略)
4.根据省财政厅《(略)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略)(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略)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略)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5.领取CA(略)1-1(略)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或者登录(略)(略)(略)”,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略)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相关链接:(略).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略)ce9.html;请根据办理指南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或“(略)(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9.关于(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
9.1为了维护政府(略)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略)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略)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略)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9.2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9.3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9.4关于(略)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略)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略)(略)--(略)栏目。
10.若采购公告中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一切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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