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
(略)(北部生
(略))社会事务局:
为巩
(略))要求,现将2024年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两项工作结合开展,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二、遴选办法
(略)(新区)应结
(略)区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布局,优先支持普惠性幼儿园空白点申报,尽量保障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到每个街道(乡镇)、社区。特别是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较
(略)区,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开展申报推荐。
三、评估标准
(一)评估依据
符合《广西壮族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有关要求,达到《广西壮族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65分及以上的民办幼儿园,可申报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广西壮族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70分及以上标准的民办园幼儿园,可同时申报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评估重点
1.从申报之日起,园舍租赁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2.园舍无D级危房,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幼儿园原则上需办学满一年,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合格。
4.幼儿园园长要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园长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幼儿园要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幼儿园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四、申报认定程序
2024年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暨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统一安排如下,
(略)(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遵照执行,逾期不受理。
(一)幼儿园申请(2024年4月18日—4月22日)。具备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4月22日前向
(略)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广西壮族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一式一份。申请表中幼儿园办园规模、教师人数等基本信息可以采用2024年春季学期的数据。
(二)县区初审(2024年4月23日—5月13日)。
(略)(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整理、审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略)(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当地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广西壮族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广西壮族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严格审核幼儿园的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办园质量和财务管理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分数达到65分及以上的幼儿园可初审认定为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幼儿园可同时初审认定为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略)(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5月13日前公示通过初审的幼儿园名单(名单须有幼儿园名称:
(略)
(三)市级复核(2024年5月14日—5月27日)。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组按照《广西壮族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及评估重点,对幼儿园申报表及幼儿园办园资质、幼儿园教职工从业资格等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通过
(略)(略)向社会
(略)级复核通过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凡分数达到65分以上的认定为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于5月27日前,将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幼儿园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
(略)教育厅。
(四)
(略)认定(2024年5月28日—6月20日)。
(略)教育厅组织专家
(略)上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材料进行评审认定,通过广西壮族
(略)(略)向社会公示拟认定的2024年新申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五)签订协议(2024年7月1日—7月30日)。
(略)(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与新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签订《广西壮族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服务委托协议》(附件4),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追究方式:
(略)
(六)县区授牌(2024年7月31日—8月31日)。对被认定为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
(略)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授牌,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积极申报
(略)(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召开本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与认定动员部署会议,做好有关政策解读和申报动员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核定工作,按时上报材料。
(二)落实奖补,激励引导
经
(略))要求,设立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特别是2023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
(略)平均水
(略)区,要新增认定
(略)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本级扶持政策。
(三)加强监管,促进规范
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
(略)(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出现办学行为不规范、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明显下降、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各类扶持奖补政策,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时报
(略)教育厅备案。在有效期内,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退出视具体情况处理,自愿退出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需提前一年向
(略)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于每年7月30日前正式行文
(略)教育局。
(四)更新数据,动态管理
(略)(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
(略)和市级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
(略)本级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信息于9
(略)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栏目,系统数据将作为计
(略)区(新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指标的数据来源。
联系人:
(略)
附件:1.广西壮族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
2.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请认定佐证材料
3.2024年新申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核定情况汇总表
4.广西壮族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服务委托协议(参考样式)
(略)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doc附件2: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请认定佐证材料.doc附件3:2024
(略)新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核定情况汇总表.xls附件4:广西壮族
(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服务委托协议(参考样式).doc
相关文档: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孟娟 |
电话:17756024335 |
微信:17756024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