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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在建航道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核查(抽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江苏省在建航道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核查(抽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略):GM203224W21161
1.2项目名称:(略)
1.3预算金额:19.7万元
1.4最高限价:19.7万元
1.5采购需求:对全省31个航道在建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财务管理、招投标管理、征地拆迁、运行绩效等情况,以及项目所有相关跟踪审计报告中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抽查)。本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三季度前,完成全省在建航道项目审计核查现场工作,年末出具总结分析报告。
1.7行业划分: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
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略)
(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一方可以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不接受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供应商具有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则可与有此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略)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略)
被核查(抽查)项目的跟踪审计单位:(略)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略)
3.1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17时30分
3.2地点:(略)
3.3方式:(略)
(1)(略)址为:(略)(略)前,(略)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略)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2)(略)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略)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略)“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略)开具。(略)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略)站首页“(略)”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略)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3.4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费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略)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5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e(略)(略)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略)
7.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8.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8.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8.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零二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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