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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拍卖已达到报废期限的16辆车项目拍卖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湛江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广东 - 湛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公告信息项目名称:(略)
(略)ZJCQ(略)
(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联合拍卖公告
(2024)产权第135号
(略)多功能厅,公开拍卖存放在(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内已达到报废期限的16辆车(小型轿车6辆,面包车7辆,大巴1辆,货车1辆,工具车1辆),起拍价¥(略),竞买保证金¥(略)
一、标的情况说明:
拍卖人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在指定位置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在拍卖完成支付后10日内将标的物运送完毕,买受人负责标的物的运输装卸并确保安全,运输费用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在运输、装卸以及拆解标的物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后果,均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未经拆解而做他用或转让他人。买受人确保车辆拆解过程符合《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合法拆解并提供拆解过程中的图片或视频文件给委托人。
二、提交资料及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16时前,意向竞买者需完整提供相关资料(详见附件一)供审核,资料不齐或不合格者不予以通过资格审核。(略)5楼提交相关资料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根据《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确保竞买人应具有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并保证在标的物拆解过程中符合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安全生产、公安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
3、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公安部门核发的《重点行业备案登记证书》;
4、竞买人拆解场地符合《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规定,拆解场所保证视频监控全覆盖,确保所有车辆拆解全过程在监管下合法进行。
三、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5月13日16:30-18:00,(略)5楼,由委托人进行资格审核。
四、通过审核的竞买人于2024年5月14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户名:(略);开户银行:邮政银行(略)(略)(略)(以到账为准,备注汇款用途:(略)标的保证金)。相关资料以拍卖会当天发放为准。
联系电话:(略)
拍卖行地址:(略)
(略)址:https://(略)
展示时间:2024年5月9日、10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拍卖行
(略)(https://(略).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发布
(略)
(略)拍卖行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需提供的资料以供审核
附件2:资产转让合同
附件一:需提供的资料以供审核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供审核
1、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
3、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公安部门核发的《重点行业备案登记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受让意向申请书。
上述资料以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略)
附件二:资产转让合同
资产转让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略)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略)
(略)(自然人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
存放在(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内的16辆(小型轿车6辆,面包车7辆,大巴1辆,货车1辆,工具车1辆)已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
第二条交易的方式:(略)
(略),采用现场拍卖的方式:(略)
第三条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略)
人民币元整(¥元),(略)账户(户名:(略);开户银行:邮政银行(略)(略)(略))。
第四条合同签订
乙方须在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甲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双方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在标的物存放现场,按现状移交标的物,乙方按本合同的条款提取拍卖标的物。
第五条交接及提货事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
2、交易标的物交接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提货所产生的人员安排、切割、拆卸、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车辆原摆放地点:(略)
4、乙方需按公安车管部门的规定对该批罚没车进行拆解处理,严禁把罚没车辆及主要部件再次流入社会,若出现以上事件由乙方负责其全部责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场地需安装24小时无死角摄像头,以便公安部门可通过调取视频对整个拆解过程实施监管。
6、交易标的交接之日起计10日内(含法定节假日),乙方应自行办理所有手续并将交易标的物运离现所在地。
7、乙方在拆解、装载、运输等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流程,在此过程中若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甲乙双方应承诺:
(一)乙方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二)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物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中国境内的相关政策。
(三)甲、乙双方提交的涉及罚没物品交易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故意隐瞒对本合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情况。
(四)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本合同成立和罚没财物拍卖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五)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内容,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披露的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标的物全部交接完成后,乙方需在5日内交付全部款项,乙方若逾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款项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乙方放弃交易,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置交易标的物,已交付的部分款项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交易标的物的转移,无不正当理由阻挠交易标的物的转移,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二)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三)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四)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七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略)备案。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略)
本合同及罚没财物拍卖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略)留存壹份用于备案。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让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地点:(略)
签约时间:年月日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略)
附件名称:(略)
附件名称:(略)
附件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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