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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合生命科学技术(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建设单位:(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略)
吉合生命科学技术(东莞)(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略),主要从事PCR板、96联盖、八联管的加工生产,环评设计年加工生产PCR板270万片、96联盖260万片、八联管410万个,实际年加工生产PCR板243万片、96联盖234万片、八联管369万个,实际占地面积3160平方米,建筑面积2195平方米。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于2022年11月,(略)编制了《吉合生命科学技术(东莞)(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7日通过(略)
(2)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24年1月,竣工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
(3)于2024年3月2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排污登记表((略)(略)MA7FN8HY78001X,有效期5年)。
(4)2024年4月02日~(略)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总投资50万元,占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的6.25%。
4、验收范围
吉合生命科学技术(东莞)(略)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二、工程变动情况
A厂房注塑成型、测试、移印、烘干工序废气和B厂房注塑成型工序废气合并处理,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略):DA001)。企业基本按照环评设计进行建设,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13日印发)及环评批复,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本项目所排放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食堂污水和卫生间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LAS、TP、动植物油。本项目所在地为(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略)政污水管道,(略)进入(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A厂房的注塑成型、测试、移印、烘干工序和B厂房的注塑成型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和恶臭,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计,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项目设有食堂,会产生油烟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碎料机、磨床、铣床、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消声及减振装置等有效的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1)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含油金属碎屑、废样品,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固废仓库地面进行了水泥硬化、外墙及顶棚,具有防风防雨防渗漏等功能,贴有固废标识,并安排专人管理,塑胶边角料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不含油金属碎屑、(略)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油墨罐、废活性炭、含油金属碎屑,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危废仓具有防风防雨防渗漏等功能,地面进行了防腐、防渗措施,(略)回收处理。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略)域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备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0%,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调试效果
(略)出具的监测报告((略):GDHJ-(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排放监测结果
生活污水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二)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
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相关标准要求。
有机废气由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计算,验收监测期间该套废气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76.8%~78.7%。食堂油烟废气由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经计算,验收监测期间该油烟净化装置对食堂油烟的去除率为82.9%~84.5%,满足相应去除率要求。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此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可知,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为0.112吨/年(含有组织和无组织),可满足环评批复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182吨/年)。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检查对照,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审批乎续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没有出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
项目建设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规处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加强环境污染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附件1:吉合生命-自主验收报告(盖章版).pdf18.1MB,下载次数0
附件2:吉合生命-自主验收意见(盖章版).pdf589.8KB,下载次数0
附件3:吉合生命-其他说明事项(盖章版).pdf469.2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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