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及中水回用项目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询价公告
本招标项目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及中水回用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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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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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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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总承包单位:
(略)
4、项目规模:本项目
(略)围墙内用地为53398㎡(合80.09亩),本次新增用地25257.69㎡(合37.88亩),全部建成后用地规模达78655.69㎡(117.95亩),项目总规模10万m³/d,全厂尾水外排6万m³/d,其余尾水经消毒后直接回用,回用量4万m³/d,构成如下:
(1)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6万m³/d,现状一二期工程二沉池出水汇合进入中间提升泵房,后统一提升进入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2#
(略),尾水进入中水回用水池。
(2)扩建工程:设计规模4万m³/d(含化工废水预处理1.5万m3/d,土建按1.5万m3/d规模实施,设备按0.75万m3/d,分期安装)。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生化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2#
(略),尾水进入中水回用水池,其中化工废水经芬顿氧化+
(略)进行进一步处理。
(3)配套建设鼓风机房、供配电工程及室外总体等。
5、招标范围: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及中水回用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期:按甲方供货通知书中注明的时间。
二、投标人资格
1、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建筑材料生产、销售,或与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相关的业务。
1.2投标人需为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生产厂家,或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2、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需要看到关键信息)。
3、信誉要求:
3.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
(略)”(
(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报价人资格要求不满足的不予参加此次项目报价。
1、领取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7:00至2024年5月1日下午17:00。
2、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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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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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视频参加开标会议(
(略)会提前一小时通过报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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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官网发布。
五、联系方法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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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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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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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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