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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4-25

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 1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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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区 天津市市辖区宁河区
发布时间 2024-04-25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5-1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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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戴亚玲 022-69118778

赵工 022-25856863

正文内容

 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4]27号批准,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特别国债,其余部分为区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清淤疏浚工程:河道清淤疏浚23.8千米;2、堤防工程:南堤前大安养殖场至孟庄闸段复堤加高,长13.53千米,并新建南堤顶巡视道路,长17.55千米;3、护岸护坡工程:新建护岸0.7千米,并对南堤堤坡设置草皮护坡进行生物防护。4、建筑物改造工程:改造穿堤建筑物18座, 其中新建穿堤涵闸1座,拆除重建穿堤涵闸3座,维修改造穿堤涵闸13座,封堵1座;更新改造排灌泵站5座,其中拆除重建3座,拆除改建1座,设备更新1座;更新改造排灌小泵点15座,其中拆除重建8座,设备更新7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建设内容:1、清淤疏浚工程:河道清淤疏浚23.8千米;2、堤防工程:南堤前大安养殖场至孟庄闸段复堤加高,长13.53千米,并新建南堤顶巡视道路,长17.55千米;3、护岸护坡工程:新建护岸0.7千米,并对南堤堤坡设置草皮护坡进行生物防护。4、建筑物改造工程:改造穿堤建筑物18座, 其中新建穿堤涵闸1座,拆除重建穿堤涵闸3座,维修改造穿堤涵闸13座,封堵1座;更新改造排灌泵站5座,其中拆除重建3座,拆除改建1座,设备更新1座;更新改造排灌小泵点15座,其中拆除重建8座,设备更新7座。主要工作内容为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以及征地拆迁监督评估等

2.3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建设周期15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依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所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在有效期内等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近五年2019年04月0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06日,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3时00分~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账号:12050167045200000254

开户行:建行天津广州道支行

户名: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注: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用途(资料费)

5.3 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前(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真实可查询)、资料费电汇凭证等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jiantongqiu@163.com,并注明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网络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5日09:30,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六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联系方式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人:戴亚玲

话:022-6911877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

人:赵工

话:022-25856863(业务咨询)/022-66595088(文件领取咨询

电子信箱:jiantongqiu@163.com

期:20240425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戴亚玲

电话:022-6911877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人:刘国娥 牛文东 电话:022-6959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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