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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丰2023-30号地块国有建设..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发布日期:2024-04-25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项目公告经(略)人民政府批准,(略)市区(略)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地块
(略)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及出让年限
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供地
条件
出让
方式:(略)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2023-30
(略)地块
(略),黄龙北大道西侧
55340平方米(约合83亩)
居住—城镇住宅(二类城镇住宅)70年、居住—城(略)服务设施70年、商业服务业—商业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教育(幼儿园)50年
30%
以下
3.1
以下
1.0
以上
60米以下(局部80米)
30%
以上
现状
拍卖
74000
万元
14800
万元
(二)相关要求说明
1.丰2023-30号地块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丰2023-30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幼儿园等设施[具体规划要求详见《(略))],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证,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3.丰2023-30号地块配建面积约6万平方米的人才住房,(略)回购。竞得人应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签订人才住房回购协议。人才住房回购价格为(略)每平方米,商业部分回购价格为(略)每平方米,地下标准车位回购价格为12万元每位、子母车位回购价格为15万元每位(商业面积、地下标准车位等回购数量视情况而定)。人才住房相关要求详见《(略)(西华洋商住用地)人才住房出让回购意见的函》执行。
4.丰2023-30号地块500米内规划建设有(略)培元中学北(略)和一所小学。该地块目前就读小学(略)见龙亭实验小学,就读初中为(略)北峰中学。关(略)划分事宜,在当前(略)招生政策未改变的情况下为属地“三一致”原则,具体方案应待当年(略)摸底生源数后确定,以当年度(略)的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准。
5.丰2023-30号地块配建幼儿园装修标准按室内不低于(略)每平方米、室外不低于(略)每平方米标准进行建设,且具体装修方案应与(略)教育局协商一致,经验收合格后再移交(略)教育局。且配建幼儿园应功能独立,与住(略)其他用地界限明确,并单独提供安全畅通的出入口。
6.丰2023-30号地块商业设施计容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误差不超过正负100平方米),该部分应整体经营,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
7.丰2023-30号地块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时,优先安排10%的可售房源套数作为高层次人才房源,提供20%的可售商品房面积的房源优先用于房票方式:(略)
8.丰2023-30号地块由(略)的法人竞得的,(略),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9.丰2023-30号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该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略)/平方米(毛坯)。
10.丰2023-30号地块的可销售房源应全部按程序办理预(现)售手续并向社会公开销售。严禁采取“以房抵债”、股东或特定全体垄断房源、办理自有产权等方式:(略)
11.丰2023-30号地块现房销售部分需取得不动产首次登记方能申请办理现房现售备案。竞得人所竞得的现房销售建筑面积部分应以栋为单位:(略)
12.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融资便利,不是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是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是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是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事项的承诺书及《商品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并主动配合出让人及组织方进行资金审查。若竞买人资金来源未通过审查的,同意出让人或组织方取消竞买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竞买人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并解除,已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不予退还。
13.按照《(略))要求,严格落实新建住(略)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含低压电缆、电缆分支箱、计量表箱)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求。
14.按照《(略))要求,上述地块的装配式建筑应占新建建筑面积40%以上。
15.按照《(略))要求,上述地块的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略)优质工程及以上。
16.按照《(略))要求,上述地块开发建设应符合《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品质提升事项》。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略)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福建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略),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现房销售”方式:(略)
四、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拍卖地块的有关文件,可于2024年4月29日至5月13日(工作日)(略)购买索取,电话:(略)5。
(二)竞买人须在2024年5月13日17时前(工作日)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及其他相关要求材料等,(略)办理报名手续。电话:(略)5。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时前((略)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略)将在报名结束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拍卖地块踏勘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4月30日。需由我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略)
五、拍卖时间与地点:(略)
拍卖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
拍卖地点:(略)
六、付款方式:(略)
上述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七、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略)进行开发建设的,(略)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成交价款。(略)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八、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1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十、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略)、我局自然资源利用管理科咨询,咨询电话:(略)5、(略)2,传真:(略)5,网址:(略).cn。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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