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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视频监控及巡视打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采购,邀请国内合格

所属地区:广东 - 汕头 发布日期:2024-04-25
所属地区:广东 - 汕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邀请招标
更新时间:2024/04/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略):GZSKST24-B019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略)(略)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1项
2、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509100.00元,其中:预算资金包括各种人工费用、物料费用、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税费等。
4、交货地点:(略)
5、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6、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略)
1.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略)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略)
1.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略)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04月25日起至2024年04月30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略)(详细地址:(略)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4年05月15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八、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九、开标地点:(略)
十、公告期限: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
十一、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略)
(略)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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