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项目配套设施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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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妇幼保健院现对二期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进行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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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类型及服务内容
服务类型: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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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完成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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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只是服务供应商遴选需求调研,并非采购招标。
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止。
四、参加本次遴选需求调研的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应当具有招标代理:
(略)
4、提供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性质证明。
5、提供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书)复印件。
6、近5年内该类子项目分别按各类行业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在所提供的资料首页及最后一页右下角书写:“情况属实”并盖章。一家服务商可提供多个子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五、资料文件按子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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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递交资料文件时间(工作日):2024年4月26日上午8:30分至2024年5月6日下午5:0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料文件恕不接受。
七、供应商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在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反馈给
(略)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八、资料文件送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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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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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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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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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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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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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妇幼保健院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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