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等文件要求,我公司预计已于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开展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我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向公众公示,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顺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东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经济开发区圣诚路9号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厂区废气主要包括一线挤出排气口、二线挤出排气口、涂布排气口产生的臭气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一线粉尘线和二线粉尘线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锅炉废气产生的烟气黑度、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影响不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厂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
厂区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生产过程中全部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桶、废矿物油、丙稀酸混合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
厂区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车间的挤出机、拉伸机、分切机、泵等,经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运营期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山东顺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意见反映邮箱:158445679@qq.com
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6日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6日
特此公告!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