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就2024年度喀什CH
(略)、灯具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兵团建工集团及所属企业承建的喀什CH
(略)、灯具。
交货地点:
(略)
三、招标内容
(略)、灯具,数量为暂估量,实际结算以需方现场签收量为准。根据实际采购人:
(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略)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团建工集团及所属企业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单位:
(略)
4.3
(略)站(
(略).cn)、
(略)(
(略).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两项同类供货业绩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略)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
(略)”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
(略)
5.3招标文件售价(元):不收取标书费。
5.4获取:
(略)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5.6开标时间:以“
(略)”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略)
投标保证金
(略)(大写:伍万元整)。
6.1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
(略)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
(略)
6.3招标人:
(略)
6.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6.5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略)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略)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
(略)
(略)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资审通过的企业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阶段,
(略)发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提交(上传至投标附件),如有授权委托人请上传授权委托书,并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在开标前递交至招标人:
(略)
7.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3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联系地址:
(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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