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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第四批)草原生态修复(退化草原补播)项目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发布日期:2024-04-24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第四批)草原生态修复(退化草原补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第四批)草原生态修复(退化草原补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第四批)草原生态修复(退化草原补播)项目)(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包号:青海海际公招(货物)(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815.564242万元(其中包1:292.906399万元;包2:190.497426万元;包3:160.197504万元;包4:171.96291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815.564242万元(其中包1:292.906399万元;包2:190.497426万元;包3:160.197504万元;包4:171.962913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略)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第四批)草原生态修复(退化草原补播)项目(包1)
292.906399
退化草原生态
修复治理
(10376.09亩)
(略)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第四批)草原生态修复(退化草原补播)项目(包2)
190.497426
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1890亩)
(略)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第四批)草原生态修复(退化草原补播)项目(包3)
160.197504
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0000亩)
(略)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第四批)草原生态修复(退化草原补播)项目(包4)
171.962913
退化草原生态
修复治理
(10733.91亩)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经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略)”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
包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草种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的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提供有机肥《肥料正式登记证》和复合肥《肥料正式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截图(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肥料正式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截图);同时,须提供近半年内(2023年11月至2024年05月)的网围栏质量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种子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自检)、颗粒有机肥及复合肥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
包2-包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草种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的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提供复合肥《肥料正式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截图(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肥料正式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截图);同时,须提供近半年内(2023年11月至2024年05月)的网围栏质量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种子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自检)、复合肥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饵料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自检)、生物毒素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略)》、《(略)》、《(略)》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略)》发布的为准。
2.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略)操作请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
3.本次投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略)
4.(略)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略)
5.本项目共有四个分包,潜在投标人(及相关联投标人)最多只能选择一个分包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重复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完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0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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