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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 马鞍山 发布日期:2024-04-24
所属地区:安徽 - 马鞍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项目名称:(略)
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项目(二次)
(略)
JG2024-Z21-011
招标人:(略)
名称:(略)
(略)
地址:(略)
安徽省马(略)
联系人:(略)
张工(略)
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略)
地址:(略)
安徽省马(略)
联系人:(略)
夏工(略)
招标方式:(略)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4/2410: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略)
(略)
投标报价(下浮率)
13%
工程质量
合格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或合同累计金额达200万元,以先
到时间为准,在招标人:(略)
无异议,可续签1年合同。自续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或
续签合同累计金额达200万元,以先到时间为准,合同终止。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略)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略)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略)
(2)项目名称:(略)
(3)被异议人名称:(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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