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磋商邀请
(略)受
(略)人民政府委托,拟对宁远镇黑泥沟安置点垮山田移民生产用地新建沟渠及汤家坪移民生活用水管道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略):SCXW-
(略)
2.项目名称:
(略)
二、资金情况
5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2项目经理:
(略)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代理机构:
(略)
注:1.采购人:
(略)
2.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
(略)
八、磋商文件获取:
(略)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略)
获取:
(略)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14:3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略)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略)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二、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预算: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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