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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台经济开发区技工学校项目EPC总承包

所属地区:河北 - 唐山 发布日期:2024-04-24

芦台经济开发区技工学校项目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芦台经济开发区技工学校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2024]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芦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单位自筹20.45%、银行贷款79.55% ,招标人为 唐山芦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9960㎡(约合60亩),总建筑面积39290.75㎡,主要建设教学楼,食堂及艺体中心,风雨操场,3-1号学生公寓,3-2号学生公寓,3-3号学生公寓,垃圾收集用房,看台,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2.3建设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建筑专业)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 (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是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米及以上或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工业建筑除外)业绩。【说明: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则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业绩须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如不具备工程总承包业绩则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提供)+施工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提供)】,提供合同扫描件。 (5)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至少有一项建筑工程类(工业建筑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合同扫描件。 (6)不良行为记录:①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信息库。④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记录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截止之前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首页(http://ggzy.hebei.gov.cn/),点击“公共资源交易”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 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按提示信息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再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为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应实时关注本项目的电子平台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开标、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 CA(河北 CA、山西 CA、北京 CA、联通 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文件。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 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4.1.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冀政务办规〔2023〕7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执行《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评标主场设在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副场由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在市一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4 09:002024-04-28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14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芦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首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芦台经济开发区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SOHO雅园商务中心719室
邮编: / 邮编: 063000
联系人: 薄俊杰 联系人: 张巧玲
电话: 18622198562 电话: 0315-2218441 1893252525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9969625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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