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场调研项目
(略)(略)站(
(略))“
(略)”菜单下公开发布(提供免费下载),供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参加,
(略)场价格,此价格不是最终报价。
2、本市场调研公示有效期为公示当日至2024年4月30日。
3、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
(略)
4、本公示所述的功能需求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作为我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项目调研参考所用。
5、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邮箱:
(略)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0014:00-17:00
纪检监察室电话: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略)(略)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项目
二、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
1、本项目
(略))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包含符合国家规范的膜结构车棚、消防喷淋、监控等配套设施)。医院提供场地与设备电源,供应商提供相关设备并承担电力成本。
2、具体场地安置点为门诊西南侧非机动车停车场约40米、医院北围墙内西段约150米,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负责安装到位并进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设备符合国家相关制造标准和规范,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安全证书,确保安全性能,
(略)、过流保护、过载保护、断电记忆、防拖线板等功能。参加调研报价前如需现场勘察,请自行安排。
3、每半年预缴一次电力成本,产生的工单投诉等由供应商负责解释。合作期间若因设备及经营等原因所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资料要求
有意向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调研文件,(PDF版文件一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齐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封面:公司名称:
(略)
2、报价表:报价为供应商所承担的电力成本,包括并不限于运输费、安装费、配件费、人工费、上门费、维保费等一切费用自负,院方提供场地及电源不承担任何费用。
3、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等资质证明文件。
4、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产品介绍、图片、功率等及业绩证明材料。
5、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证明。
(略)公章,复印公章无效。可扫描制作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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