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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经开区粮菜供种中心1号楼三楼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发布日期:2024-04-24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出租方承诺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略)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无
其他披露事项1.权证相关信息:(略),权证无。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的使用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交易方式:(略)
(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略)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13.240000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年租金起拍价13.24万元,年租金无递增。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否
租金支付要求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出租用途出租用途:办公,非居住等(不得使用明火等),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标的物目前状态:空置。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略)
租期3年
有无免租期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未在“(略)”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3.31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扣除条款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略)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略)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4月24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5月9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5月9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5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17时止,第三个周期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17时止,第四个周期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17时止,第五个周期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17时止,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联系方式:(略)
手机
传真邮箱:(略)
(略)网址https://(略)
(略)(略)
联系人:(略)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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